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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8-10-12 15:51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虎伶俐

一、比选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要求的规定,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分指挥部拟以竞争性方式对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比选人: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分指挥部

3、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4、服务范围: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的前期招标代理工作,实际代理招标内容由比选人在项目启动招标代理工作时另行约定。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项目概述: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定及评分情况,按分值高低顺序确定3家代理机构作为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担负本项目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通过比选纳入招标代理单位范围后,如因代理工作滞后、达不到质量及时限要求等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从招标代理机构库中剔除。

三、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至今在云南省具有5个单个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拟派的所有项目人员须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人员且持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资格证。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2015年1月至今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6、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入滇信息登记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持以下证明材料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昭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凤霞路市级行政办公区)领取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除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省外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入滇备案证复印件(省外企业)、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2015年以来在云南省开展的5项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九、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比选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地点:昭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室(凤霞路市级行政办公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昭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2日。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分指挥部

地址:昭阳区靖安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  刘工           胡工

电话:15125349110    137086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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