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的通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02-23 00:59  作者: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赵磊明


第2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指示精神,有序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0号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全区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立即复工复产行业领域

1.易迁配套项目:靖安新区、红路馨居、虹桥馨居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配套项目、产业配套项目、配套扶贫车间、配套市政路网等工程;

2.产业建设项目:马铃薯基地、蔬菜基地、苹果基地、食用菌基地;

3.工业项目:工业园区水电铝、水电硅项目,扶贫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园区入驻企业;工业园区内企业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牵头审批;

4.重点项目:西环线道路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学校建设、农田水利项目、城市市政工程及道路建设项目;

5.房地产项目:在建房地产项目于3月5日前复工复产;

6.其他事关国计民生和春耕生产行业领域:公园、商超、百货、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理发店、药店、外卖快递等服务行业和领域;农资化肥、农机具、籽种生产售卖等企业。

(二)暂停复工复产行业领域

1.全区大型会议、会展、演出、体育赛事、休闲聚集和聚餐等人群聚集活动一律暂停;

2.各乡镇、街道农村集市一律暂停,“白事”从简,“红事”推迟;

3.各宗教场所群众性聚集活动一律暂停;

4.辖区休闲娱乐场所一律暂停,餐饮企业原则暂停,必须复产开业的,只提供外带外送服务,不提供堂食;

5.没有疫情发生(低风险)的乡镇、街道由辖区党委、政府负责,除上述明确暂停的行业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恢复到疫情防控之前的生产生活状态。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责任

(一)区级统筹责任。在疫情防控解除之前,全区复工复产工作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调度、统筹安排;分管行业部门领域和挂钩联系重点项目的区级领导是复工复产监管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牵头研究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工作,审核把关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方案和计划,督促行业部门和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生产经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复工复产方案和工作计划,经区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二)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复工复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牵头认真制订本行业复工复产方案和计划,统筹行业部门有序组织复工复产,指定专人包保复工复产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制订复工复产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三)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跟踪掌握辖区复工复产工作动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做好人员排查登记、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严防死守,坚决防止因复工复产造成新的输入性传染源。

(四)企业主体责任。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项目)法人是主体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并认真制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三、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一)卡点放行。需通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返岗人员,由复工复产企业将人员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居住地、从何地返昭等)及时收集,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对接卡点放行。

(二)人员管控。各企业要认真排查企业员工个人健康状况和旅居信息等,对返岗前14天没有省外旅居史和发热等症状的,持健康证明或体检后返岗;对返岗前14天有外出或到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但无症状的,要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无异常即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停返岗;对确因工作需要,从(经)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必须先送留验站集中留观并经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返岗,到岗后必须采取单独办公或居住等隔离满14天,确认无症状后正常开展工作。

(三)消杀措施。所有复工复产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人一档”人员核查信息台账,落实好卫生健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街道)疫情防控要求,配备消毒液、测温枪、温度计等物资,为员工配发口罩等必要防护品,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筛查、分餐轮餐制度等要求,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服务保障

(一)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有关文件精神有序组织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昭区疫防指通〔2020〕4号)要求,分区分级负责、科学精准施策,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企业提交的复工复产方案和申请,必须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审批不严、把关不实、统筹不力,导致疫情发生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吃拿卡要、工作拖沓、敷衍塞责、拖着不干、顶着不办的人和事,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各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按要求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对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责令其停工停产;对不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复工复产文件和有关表册填报可登录昭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zyq.gov.cn/zhaoyang/contents/738/164712.html)下载填报,也可与行业主管部门咨询办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昭阳工业园区:0870-2833855;  区城管委:0870-3066609;

区生态环境分局:0870-2158722;区交通运输局:0870-2162741;

区自然资源局:0870-2223036;  区市场监管局:0870-2239315;

区应急管理局:0870-8898199;  昭阳公安分局:0870-2121784;

区综合执法局:0870-3189360;  区搬迁安置局:0870-2131980;

区农业农村局:0870-2220306;  区林业草原局:0870-2168213;

区水务局:0870-2126253;      区运管分局:0870-2232916;

区工科局:0870-2124889 ;      区住建局:0870-2158005;

区人社局:0870-2122413;      区财政局:0870-2222023;

区教体局:0870-2132503;      区文旅局:0870-2222588;

区发改局:0870-2832880 ;      区民政局:0870-2158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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