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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法院倾心调解止纷争,避免案件“民转刑”!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12-24 11:08  作者:尹磊  责任编辑:赵磊明

 近日,在昭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快审团队法官的耐心细致工作下,成功调解了原告杨某诉被告崔某离婚纠纷一案,将一起具有 “民转刑”高风险的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化纠纷。

原告杨某曾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因其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被告崔某又不同意离婚,故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2018年12月,杨某与崔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杨某将崔某打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杨某出狱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崔某离婚。

2020年11月20日上午,昭阳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争议较大,杨某情绪激动,法官竭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效果甚微。

庭审结束后,原告杨某于当日下午冲进崔某住处,与崔某及孩子发生激烈争吵,甚至产生肢体冲突,并扬言要报复崔某及其家人。

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通知杨某到庭释法明理,告知其如一意孤行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纷争。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杨某的情绪有所缓解。同时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派出所通报情况,请当地派出所密切关注原、被告及其家庭成员动向。

当日下午,法官通知崔某到庭了解情况,提醒其注意防范,同时就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通过多次与原、被告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沟通。2020年12月15日,法院邀请了原被告居住地村社干部,通知双方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再次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理、情理对原被告进行调解,村社干部也从社情、民情出发疏导原、被告情绪。通过法官和村社干部的共同努力,杨某与崔某终于就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情绪激动,且出现过激举止,扬言要报复被告,极大可能会引发“民转刑”案件,人民法院积极与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多方同步密切关注双方动态。邀请与原、被告双方熟悉的村社干部一起开展调解,共同做好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工作,最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这是昭阳区人民法院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以来取得的又一次成果,是社会联动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的恰当运用,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法官寄语:离婚纠纷中,部分当事人容易产生极端思想,采取极端行动,当这些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法官要做的,很多时候不是一纸冰冷的判决书,更是解心结、治心病,让审判更具温度。在没有理顺矛盾、化解纠纷的前提下,一判了事,极有可能发生“民转刑”案件。


撰稿、图片 |通讯员  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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