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因家暴诉讼离婚,法官立审立判:准予离婚!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22-11-25 17:09  作者:邱观玉  责任编辑:虎伶俐

张女士与李先生结婚十余年,并生育了一女,本应幸福美满。

然而近日,张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张女士诉称,在结婚十几年的时间内,起初夫妻感情尚可,但近年来双方之间矛盾不断。因双方争吵中,李先生对张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机关为此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李先生及时纠正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张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因家暴受伤住院的治疗记录等证据,并提出要求李先生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2万元的诉讼请求。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存在家庭暴力属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李先生存在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其属于过错方,应当支付张女士离婚补偿款。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支持了张女士要求李先生支付离婚补偿款2万元的诉请。

法官说法: 对于首次诉讼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感情未到确已破裂的地步,本着给予双方一次机会的原则,司法实践中有时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的,即便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若经法院调解不能和好的,法院也会判决准许离婚。(邱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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