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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3-05-30 08:56  作者: 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  责任编辑:虎伶俐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认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推进整改,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零死角。坚持标本兼治,从完善制度、构建机制等不同层面封堵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形成一项机制。强化统筹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深学深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效果欠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实效。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三是修改完善《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方案、精心准备学习材料,在会前一周发布预通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先进行自学,根据学习主题,结合分管领域撰写交流学习发言材料。

(2)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中央、省、市、区委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宣讲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党组集中学习及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按照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重大部署及党组班子分管工作实际,认真拟定学习课程、创新学习方法、扎实做好学习记录,确保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局属各支部和下属各单位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宣讲工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张贴悬挂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标语或LED显示屏等设施。

2.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等方针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社会救助不精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所有死亡人员领取的低保已经全部停发完毕。二是于2022年10月建立了昭阳区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供养人员信息联审机制,按月对救助对象死亡、房产、社保和公积金等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疑点信息,反馈乡(镇)、办事处逐一核实,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退出保障范围。三是进一步做好了救助对象动态复核管理工作,通过入户走访、邻里核实等方式,及时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继续保障的救助对象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退尽退”。

(2)关于“发放残疾人补贴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20年、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失败群众已全部补发完成。

(3)关于“违法办理儿童收养登记”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2年3月18日起,已停止办理社会弃婴收养登记工作,并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收养登记。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违规办理收养登记的114名儿童基本情况进行了解,经了解儿童生活状况、学习状况等均为良好。二是截至2022年10月,采集儿童DNA96人,签订承诺书6人,共计102人;12名无公安捡拾报案记录儿童已全部找到。三是于2022年8月印发了《昭阳区民政局关于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的通知》(昭区民字〔2022〕58号),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加强收养监督管理,督促弃婴捡拾人须第一时间报案,并及时将弃婴送交儿童福利院抚养。

3.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空置”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养老项目设施‘懒洋洋’,躺在村(社区)‘晒太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截至目前已开展了一次全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排查工作。二是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实际情况,已分类拟定运营方案,并召开了全区养老服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明确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所在的乡(镇)、办事处社工站站长为负责人,安排社工作为具体管理人员,统筹负责本乡(镇)、办事处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

(2)关于“跟进养老服务项目用地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2年5月18日已向区政府上报了《昭阳区民政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昭阳区失能失智老年康养照护中心和15个社区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昭区民请〔2022〕18号),区规委会认为预选地块既分散又小,未给予通过预选地块。我局将严格按照区规委会要求,积极主动对接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融入综合服务型社区设施建设规划,合力打造综合服务型社区设施,力求破解用地难的问题。二是进一步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在全区范围内再次寻找合适的规划用地,待落实项目土地后,第一时间形成专题请示再次上报区规委会。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与相关对象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集中供养转为分散供养。二是昭阳区殡仪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相关设备的招投标、安装及调试工作,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已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

5.关于“融入乡村振兴协助产业发展谋划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深入挂钩村(社区),开展谈心谈话,以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村情、民情,指导驻村工作队进一步加强定期探访制度建设,第一时间掌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发生。二是定期指导驻村工作队做好产业项目统筹谋划,整合村(社区)资源做好产业发展,截至目前,海子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入股龙头公司苹果产业项目、牛奶猪养殖项目,年终一次性分红5.8万元;红路社区实现苹果老果园改造250亩,新植果园建设50亩,每年分红6.2万元至村集体经济账户。

6.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3年2月15日由我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议,分管领导、专业律师、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确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区社会福利院已完成诉讼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通过党组会研究同意,已进入司法程序,诉求解除昭阳区社会福利院与昭通市祥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经营协议,并追缴2009年至今投入运营以来的利润分红。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形式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禁而不绝”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修订《昭阳区民政局制度汇编》并印发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全面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加强公文管理,修改完善公文收发流程,提高拟文核稿标准,做到拟文撰稿质效并重;进一步修改完善办会流程,认真做好会务统筹准备、议题审核和材料核稿工作。二是进一步简化会务工作,尽量减少各类会议,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整顿会风,规范会议记录管理。三是各科室加强文件管理,规范发文,认真审核,不得互相抄袭,认真撰写工作总结,杜绝出现错别字或错误内容,网络抄袭等现象。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立行立改,已整改完成。

3.关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成立资产清查专班,对昭阳区殡仪馆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入账,已于2022年12月31日,对昭阳区殡仪馆所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三是《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万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购买社会组织对全市的9个万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实施六大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所需资金从2019年上级下达民政购买基层服务力量经费中列支;另外,该文件对服务9个万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的社会组织、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均已明确,并由市民政局统一提供合同模板。综上所述,区民政局与5家社会组织均已按合同模板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5家社会组织在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红路安置点开展专业社会服务工作,因5家社会组织均属独立法人的社会组织,故购买合同需分别签订。

4.关于“财务监管缺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拨付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局于2023年2月6日以公函的形式函请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督促巡逻警察大队和龙泉派出所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并于2月23日召开了整改协调会。二是3月1日区公安分局回复,计划从公用经费中调出18万元,用于巡逻警察大队和龙泉派出所2个老年活动室改造建设。

(2)关于“违规支付结算资金”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在下步工作中,在支付结算资金中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结算资金必须直接转入供应商(公司)账户并留存记录,杜绝直接转账到经办人账户等违规支付结算资金等行为。

(3)关于“个人长期持有大额借款”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局机关科室及下属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昭阳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昭阳区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相关规定的力度。二是下步工作中,对往来款项及时办理结算,原则上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能再借。确保公务借款原则上只能借规定范围以内的公务活动及业务活动所需的临时性借款,个人一般不得暂借公款。三是完善公务借款《借款单》审批手续,必须经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才能在财务室借款,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财务室拒绝借款。公务结束后,所借款额须在十日内结清,超过两个月不还款的,按借款额度从本人工资中全额逐月扣还,直至结清。

(4)关于“违规使用工作经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下步工作中,区民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省、市民政部门彩票工作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按照《昭阳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昭阳区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昭阳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对资金审定、预算安排、使用监管、绩效考核进行全程科学化论证和管理。三是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和资金使用问责制,坚持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混岗现象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领导弱化”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统筹谋划推动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学谋划年度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各党组织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二是由局党总支牵头,持续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机关党建,明确党组与机关党支部建设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的有效结合,做到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三是将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积极推荐党支部书记参加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增强履职能力,切实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2)关于“监督检查支部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督促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支部积极利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条例学习在线测试、便民服务等活动,坚决杜绝支部学习照片和活动照片相同现象发生。二是社会福利院支部已明确专人做好日常工作痕迹资料及会议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相关制度,使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党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升党建业务水平,监督党员认真对待学习和谈心谈话,切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提高认识,举一反三。由党组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作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规范程序,相关支部对存在问题已逐一认真整改。

2.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省市相关干部管理条例及文件精神,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对如何监督管理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相关工作再次作了部署及强调。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区民政局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及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重点强调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复杂性、斗争性认识,规范全区民政系统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媒介的管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关于“思想政治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区民政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工作首位,深刻理解党的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章作为局党组和各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持续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用力。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领导班子的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格定责、严以履责,着力“抓早抓小”。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区民政局党组于2023年初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修改完善区民政局现行工作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区民政局日常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个亲自”要求,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通过约谈,逐级落实责任。近期,局党组对下属单位少数同志产生的负面情绪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获得上级表彰的个别同志给予由衷鼓励,逐步改善了全区民政系统工作风气,激发了干部职工创业热情,着力确保各项责任有人管、有人干、有人负责,有目标重点、有完成时限,有奖励措施、有问责办法,一级抓一级、层层履责抓落实、“抓早抓小”常态化责任体系逐步健全。三是真诚交心谈心,深入沟通交流。2023年来,区民政局党组班子把交心谈心作为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增进感情、凝聚共识的重要途径,结合2022年系列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要求,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由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认真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着眼于把问题找准、思想谈通、心结谈开,不拘时间和场合,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善意提醒、真诚交流,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既谈局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谈干部职工个人存在的差距不足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谈产生问题的根源又谈整改的意见建议,坦率表达了个人以往不愿言表的想法和认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问题的产生。

(3)关于“人员统筹安排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明确科室及下设机构职能职责,严格定人定岗定责。二是加大人员统筹安排力度,充分挖掘干部潜力、激发队伍活力,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使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竞相迸发。三是根据职能职责优化人员调配及任务分工,促进各部门人力配置科学合理。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社会福利院支部认真接受巡察组的批评意见,根据组织生活会主题,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并充分研究明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党员提前做好对个人对照检查及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清单,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并安排专人对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落实‘党费日’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机关支部及时召开支委班子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立行立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下步机关支部将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4.关于“人员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人员所占编制和工作岗位、工作职责,避免混岗现象发生,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活力。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各科室及下属部门之间的人员配备。

5.关于“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2名临聘人员中已有2人离职,剩余10人劳动合同已于2022年11月15日在“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完成备案并购买了五险。

(四)关于“‘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主要领导未严格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党组发挥民主集中的制度优势不充分,议事决策只见民主、不见集中,议而不决、议而无果”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集中学习、党组会议会前学习等方式,加强局党组对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同时针对新形势民主集中制要求,组织党组成员适时开展自学自查,进一步掌握民主集中制基本要求、基本动作、基本要素及其科学内涵。二是局属各支部、下属各单位结合党内活动,深化民主集中制教育,对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整改,对民主集中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纠正,使学习效果充分体现在工作中。三是长期坚持会议决策制度,党组班子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组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策。四是严格遵守议事纪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传阅、会签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五是认真做好会议落实。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如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需向党组书记建议提请下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的原决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厘清责任定位,坚决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责任交办机制,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将压力传递到所有的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让严管严查成为习惯。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三)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作风的好转,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确保整改问题不回流、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70-2158779;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184号;电子邮箱:qmzjbgs@126.com。



中共昭阳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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